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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2010.1.29〕我刚休完一星期假从老家回来,却收到电话通知说由于公司缩减裁员我不用来上班,而我今天〔2010.2.1〕到公司办离职手续却被告知,由于公司没钱已欠四个月的工资〔2009.10月-2010.1月〕只能过几天先发一个月的,另外2个月的在年底前发,还有一个月的明年发,无故辞退的赔偿就更没有,在公司干了近两年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要维权的话需要哪些证据?

其他 2010-02-01 21: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要想办法证明跟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可。然后可以要求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辞退你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具体如何操作建议你最好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这样律师会解答的更详细些。
  • 1,收集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和公司辞退你的证据。 2,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3,程序比较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要有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期限,工资基数的证据 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要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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