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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私下接手一朋友转让服装店,转让费用为9100元,当时付2300元,另剩余6800元(打了欠转让费的欠条),朋友当时没有明确我老婆将剩余款项还清时间,只说有钱了再还,后刚过两天朋友翻脸要我老婆3天内还钱。事前此事我并不知道,直到前天(2008年7月19日)朋友带五六个人上门要帐时才知道,此时我老婆不想再接手这间服装店,之前他们也没有签订任何的转让协议,也没有经过商铺管理方的同意。请问这样的转让及欠条能算有效吗?我该如何追回已经付出的2300元?请律师予以解答,谢谢!

其他 2008-07-21 15: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要拿回2300,只有主张转让合同无效,要求对方退款。转让合同无效的根据,主要还是要从转让行为是否符合你朋友与房东或管理处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原租赁合同禁止转租,那你们之间的转让就无效)。
  • 协议以及欠条有效;对方使用暴力的,可报警处理
  • 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要看你和商铺管理方的约定,如果约定不准转租,协议无效。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因此对方如果深夜强行进入你家也是违法的。
  • 如果管理处同意转租的,转让有效。对方使用暴力的,可报警处理。
  • 转让有效,因为你们已将注明是欠转让费,而且根据你的表述,实际已经转移服装店的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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