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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因性格观念不同决定离婚。婚后男方认为我工作单位工资不高,离家又远,所以婚后三个月为了家庭辞职做了全职主妇。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我没有赚钱为由,经常提出无理要求,现在开始讨论离婚,男方说婚后买股票,装修新房子的所有一切,买车,每月5000的供房款,买车,买电脑,等等,都是他婚前赚得的钱,婚后赚得的钱都已经用光,所以离婚没有钱可以分割。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是不是完全没有可分割的财产。

离婚 2008-07-21 22: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张崇明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13613647500
  • 你有权分配婚后的共有财产。
  • 你好,婚后婚前财产区分需要举证的,无法举证的可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另外全职太太为家庭付出较多,应从分割财产中照顾。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建议委托律介入,13880556916
  • 如果你们上述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后,你有权利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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