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处房产,租客欠4个月房租,我只收了他两个月房租作押金。 现在可以明确的损失是2个月房租7600(2*3800)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约1万元。 我的证明材料是(1) 租房合同(没有备案) (2)银行流水帐 (可以证明房租没有到帐) (3) 关于付款帐号的短信记录。(合同中没有约定帐号,所以用短信确认) (4)被告身份复印件 (6)被告手机号 我想起诉他,但是没有时间打官司,所以想请律师帮忙。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他已经跑了而且不接电话,我只有他身份复印件(身份证地址福田区)和一个电话号。 如果他不到场 是不是都要我举证呢,可是我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欠钱。

其他 2013-12-26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