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一月我与村委会签定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30年的承包费已全部交齐,并已做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当时村委会让我改了一条河道的走向,这条河道原来是弯的如今是改直了。去年8月份因我得罪了村委会的一位干部,他便暗中纠集老百姓以我这个合同没有民主议定和村委会没有资格让村民改河道为由联名到水利局告我,要求我把河道恢复原开的走向10月18日抗旱指挥部就来强行恢复河道原来的走向,只因原来的河道就在我修建海参圈里面,一但强行恢复那我这海参圈几乎就废除了,强逼之下我拿出13万元钱分给老百姓,并增加了承包费把原来的30年的承包期限改成17年,这样我这个海参圈才免招灭顶之灾,如今新改的承包合同还没有签给我。请问原来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这13万元是否应该我自己拿,如今的我觉的非常憋屈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2-04 21: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到律师所当面咨询
  • 原合同有效 13万你也不应当拿
  • 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废除原合同之前,原合同依法有效。修改河道走向如果没有经过上级部门同意是不行的,但是如果已经既成事实,而改回原来的河道走向会给承包者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下,你就可以予以抗辩,除非是经过防汛抗旱指挥部测量、鉴定,认为修改河道有碍公众安全的情况,必须恢复原状;如果没有影响,则可以不恢复。
  • 原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因时间已超出1年且你已投入大量资金,从事了生产经营活动。
  • 原合同效力真的有问题,但损失不应由你一人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