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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长沙的网友请教:\r\n合同约定“乙方应按本合同包干总价说包含的工作项目完成工作,路包干总价范围内有未完成工作项目,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并附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的预算。\r\n现竣工验收后,乙方完成了约定的工作项目;但有几项工作的工程量远少于清单预算的工程量(清单是乙方提供、实际量比是清单量少,不是甲方的原因,无变更,是乙方提供的清单量大于及图纸和实际量),请问这种情况是按包干价结算还是扣除减少量结算?谢谢!!\r\n---------\r\n谢谢各位律师指点,现补充请教如下问题。我司是否可以这么认为: \r\n1乙方其计算并提供的工程量没有如实地反映其自行提供的图纸的真实内容;--这违背“合同双方应对合同标的物以真实表述、不得隐瞒的原则”;\r\n 2乙方没有完成所约定工作项目,因为所约定项目的工程量是A,而现在完成项目的工程量为B(B<A)。据此,我司认为乙方有“包干总价范围内未完成项目”,故“结算时”应“扣除”未完成的项目,故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r\n\r\n\r\n\r\n

其他 2014-01-01 0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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