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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算不算温度达标?费用该如何计算?

调解 2010-02-20 13: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达标。
  • 如是客厅就是未达标。
  • 实践中,一般都不算达标,或者能找到一定理由经调解少缴取暖费 你等着起诉就可以了,在不影响取暖的前提下,可暂不缴费
  • 每采暖季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0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1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 在供热期内,未与阳台打通的住宅居室温度标准为18℃(±2℃);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标准为16℃(±2℃)。
  • 建议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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