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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工商注册股东是二家国有公司和一位自然人(当然不是我的名字)等三个股东。而这个自然人名下的股份中有90%的股是我及其他人的,那么我是公司的股东吗?如果不是我的出资算什么?

其他 2014-01-02 10: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就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您是不是股东关键取决于您和这位自然人有没有委托持股的协议? 若有,毫无疑问,您属于隐名股东。 若没有,那么:(1)您只有在举证证明该自然持有的股权,其出资是您个人,属于他代您持股的情况下,您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股东。(2)若您无法举证,则不属于股东。 依据上述情形,若您属于股东,您的出资属于投入企业的财产,现属于企业财产,您享有出资者的权益;若您不属于股东,您的出资会被认为是该自然人向您的借款。 具体情形,以及认定为股东的取证技巧,可咨询本律师!
  • 属于隐名股东。你应当与自然人股东签订代持股权协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如果双方由委托持股协议的,为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身份。。
  • 隐名股东,不具有规定的股东身份。
  • 从登记看你不属于股东。
  •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对外来看,你不属于公司股东; 2、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出资是对企业资产的出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隐名股东; 3、若没有,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借款。
  • 从登记看你不属于股东。
  • 如果双方由委托持股协议的,为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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