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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信用卡透支了8000元,在银行外包公司的催讨下一个多月内逐步还清了5000多元,现在还剩下3200元(包括利息等等)在和所谓的外包公司的协商下达成我在约定还款日期的前提下他们承诺不再对我和公司进行电话骚扰,但是随后就在我出差的时候多次打电话到我公司,导致我出差回来公司因为这个原因把我开除,更导致我最近半年都在失业中,更本无经济来源去还款。我和银行还有外包公司反映这个我问题,但是他们把这个债务多次转接,后面的外包公司不管前面的事情,现在的外包公司更是多次电话给我父母进行恐吓等方法。我和银行反映我真的不是不想还,是现在实在是没办法,我表示会在二个月内逐步把余下的3200元还上,但是目前要我一次性肯定不行,银行工作人员说会和上面反映,然后5个工作日内给我回电话,在这个期间,外包公司又进行多次恐吓我父母,说要让我坐牢等等,我想请问下律师老师,我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我的工作丢失银行或者外包公司是否有责任,我下面该怎么做

银行 2018-08-13 18: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涉嫌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 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发卡行有的规定为 1 个月。若透支额虽没超过限额,但超过上述期限,经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构成犯罪。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严重影响5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 你好,透支卡如果恶意透支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你贷款的12万还不上,目前只能以民间借贷起诉你还款。至于你说的有精神分裂症,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你的工作丢失与银行无关。如果对方总打电话到你家恐吓,你可报警处理。
  • 保留相应证据,如果对你生活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可以把银行和外包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 你还是积极还款为上,外包公司的做法不道德,但在法律上不好追究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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