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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经常加班,但加班费的给付好像没有定数,看情况而定的。我想了解一下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特别是基数如何确定。

其他 2010-02-05 14: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加班费计算方法一般是有个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都是根据这个基数最终确定加班费是多少。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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