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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08年年底跟人打架,打伤了人,伤的并不严重,派出所要我们私了,我没有理会,案件一直放到现在,昨天派出所到家中拿了逮扑证,我想问下现在我的案件情节是不是很严重了,会被拘留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8-24 01:4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逮捕证,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对方应是轻伤以上,而对你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并不是拘留这么简单了(拘留最长15天)。
  • 对方如果是轻伤,则要付刑事责任
  • 【1】被人打伤,应该去做伤情鉴定。
    【2】只有构成轻微伤,警方才会拘留打人者。
    【3】警方接到报警后,应该传唤双方当事人。做笔录。被打者做完伤情鉴定后,至少一周出结果吧。
    【4】如果被打者愿意和打人者协商解决,警方可以做调解。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判10-15天的拘留。罚元罚款。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打伤若伤害程度严重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让派出所拘留。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一般是这种情况,如果只是打架斗欧,没有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只会对其采取“治安处罚”,也就是罚款和行政拘留,如果轻伤以上(含轻伤),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会被刑事拘留,然后才会被逮捕,你所说的情况,你被逮捕,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你要重视,有必要请律师为你代理你的案件了,否则你的权利可能得不到保障的。
  • 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刑,建议凭请律师介入。
  • 如果的确是“逮捕”那么就会涉嫌刑事犯罪,不是拘留那么简单,可以会被判刑,建议尽早请律师介入。
  • 有可能就要判刑了,建议请律师去了解一下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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