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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具体情形如下: 1、汽车撞自行车。 2、汽车驾驶员撞人后逃逸,16天后被我们自己找到,交警至今未确定驾驶员。 3、肇事车辆现被交警扣留,车主明确,为单位公车。 4、被撞人员脑搓裂伤,颅骨骨折。 5、案发时间距今一个月。 6、医疗费用为驾驶员代理人出面缴纳。 我想问:1、此情形,驾驶员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2、车主(单位)有什么样的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3、交警是否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其他 2008-07-23 23: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受害者鉴定为重伤,司机应承担刑事责任。单位承担连带赔偿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如果重伤,逃逸者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赔偿义务。交警应出具事故认定书。
  • 驾驶员的刑事责任难究,但民事责任不免。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交警不应久拖不决。
  • 驾驶员应承担肇事逃逸的法律处罚和赔偿责任,车主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警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满意请采纳
  • 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的,负全责,且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单位与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肇事司机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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