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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欠交乙物业管理费超二年,目前还继续接受乙的服务。但甲拒绝出具任何凭据。请问乙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

诉讼 2014-01-06 2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具体情况而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比如已知对方未按约定的时间给付物管费);同时无《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中段、中止或延长的情形;但不影响起诉及法院受理,如果对方不以诉讼时效过期提出抗辩,相关权利仍是可以争取的。
  • 如果对方继续接受服务,时效没有中断的。但建议你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物管费和滞纳金等。
  • 你好,没有中断。
  • 诉讼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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