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看房当天订了一套房子,定金为2万,但当时现金不够只付了1万,手上有1张1万的购房定金收据,上面注明为定金不予退还,购房协议放在开发商那里,约定交清定金时将购房协议拿回,但由于资金不够,现在不想要该套房子,开发商不愿退还已付的1万,还要求将定金剩余的1万补齐,请问这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

其他 2011-11-18 08: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