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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高约51米的楼盘后19.5米处有一宗面积为273平方米的土地,于2012年6月29日取得了,规划建筑面宽18.20米,进深10.50米,准建3层,总建筑面积573.3平方米,但由于经济原因本人向规划部门申请了规划许可延期手续,延期已获批准.2013年12月31日,本人决定破土动工,遭遇开发商威胁,阻拦.将进出本人宗地的三条通道用车堵住.本人随即报警,且通知了城管部门,但两部门均坐视不理.问本人能否对其侵犯采光权,通行权作出诉讼?

其他 2014-01-21 08: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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