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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区的,想出售2009年买的第一套房子总价22万,办证不足5年,是毛坯房,现在出售的话,我和买方各需要交纳哪些税,要多少?

离婚 2018-09-18 14: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房改房可以作为第一套房吗? 所谓的“第一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2、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付;

    3、对个人首次购买第一套房将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等。

    因此,单位房改房不算第一套房。

  • 根据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已经有了自己的私有住房的,在希望通过贷款再购买房屋时,原有的私有住房就叫作第一套住房。包括: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中年满18 周岁子女另购普通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
  •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
    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出卖人“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依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逾期尚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出卖人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采信。
  • 咨询当地房管局
  • 建议你去西安市二手房交易中心(西大街)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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