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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行政事业单位做临时工6年多了,刚来的时候签过三四次的短期一年期的合同,工资为650元,扣了保险后到工资卡上的只有四、五百元,岗位为计算机管理员,但实际上是不但要维护单位的电脑网络,还要负责会议室、执法录像,配合电视台制作节目,现在被调到办公室又多加了文印室的工作,由于个人原因要请假,单位不准假,说要是不能正常上班,就会被辞退。请您给一点建议,我该怎么办!如果被辞退,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可以要求工作这几年的同工同酬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要准备什么材料

其他 2014-01-09 0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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