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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公司一名保安员我上班时被安排到员工上班通道检查员工是否携带违反公司规定的物品,有一名员工上班时私自携带手机准备进入生产(公司规定禁止无手机权限的员工带入车间)过安检门时报警,保安拦住当事人要求接受检查发现携带手机,保安根据公司规定要求当事人把手机放到个人柜子里去。当事人非但不听劝告还强行闯门禁,最后保安在公司三楼将当事人追到并拦住(当事人辱骂和威胁保安)保安拉当事人下来时当事人不小心碰到了保安的手让其鼻子流血。 当事人要求到医院检查(说鼻子流血不舒服)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先安排到医院检查,到医院做了各项医疗检查(检查单显示没有问题)要求住院观察,现当事人咬定保安打了他,保安压根就没有打当事人。因这件事公司处理结果是和保安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保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给于赔偿吗? 大概情况这样 谢谢 急

其他 2014-01-09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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