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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口粮地问题

农林牧渔 2012-02-07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咨询当地派出所
  • 直接联系车管所
  •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你的情况不属于全家迁出,所以,口粮地是不能被收回的,放心吧。
  • 根据规定,土地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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