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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姐想和我姐夫离婚,双方已没有感情,但是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一直跟随着我姐生活,因为我姐夫从不肯给钱我姐姐做生活费,我姐只能带着孩子到深圳打工自已养活孩子,像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姐起诉离婚的话,孩子会叛给谁多一点,还有,我姐夫的生育能力有问题,之前也是经过治疗才有了孩子,这种情况会不会把孩子叛给我姐夫呢?

离婚 2014-01-15 11: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 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是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 一般不轻易改变子女的生活居住环境,所以判给您姐的机会较大。
  • 很有机会判给你姐。
  • 判你姐姐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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