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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哥是一个煤矿的安全部门领导,在组织安全查岗过程中,单位人员查出两名工人违章生产,按矿规定要罚款,此两人在我哥家楼下等着我哥,我哥下班后殴打我哥,后我哥在情急之下跑到楼上从厨房拿菜刀一把到楼下追上其中一人,在其后背砍了一刀,造成轻微伤,我哥也因他两人殴打脸部、头部受伤。请问我哥这种情况属于哪种情况?要赔对方医药费吗?麻烦您给予解答。

其他 2010-02-11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轻微伤,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民事赔偿部分应按责任大小来进行划分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哥哥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至于赔偿问题,由于对方有过错在先,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或到单位咨询,便于更详细的为您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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