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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1日晚,在链家的推介下,看中了一套急于出售的二手房屋, 并于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委托书等一系列合同!卖方要求先付20万元的定金,由于当时比较匆忙,并没有带那么多钱!双方定于13号在中介的陪同下,交付定金!此条已在补充条款中写到“买房在13日交付卖方20万定金,如没付清,合同无效,如卖方在13前出售房屋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在交款当天卖方不卖了!我该怎么办,我挺喜欢此房屋的!

其他 2014-01-13 11: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追问】如果对方据收定金,拖延时间到14日,合同是否会失效?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只有实际交付才能生效,除非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公司代收定金,否则该笔定金视同没有收到,自然也就不对买卖双方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卖方违约也无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定金未实际交付,定金条款无效,但如你所签合同有效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旅行合同。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判断确定。
  • 定金已经交付,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双倍的定金。
    【追问】关键是定金还没付,卖方就不想卖了!对方拒收定金,拖延时间到14日,准备拖到合同失效。据了解似乎,有人要高价跟卖方买房,等13日后,他卖出房屋我们能追到什么责任?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的
    【追问】解决这类型案件,胜率多少?需要花费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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