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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未婚,但有孩子了,而且孩子现在两周岁多,孩子在出生三个多月后,因为工作的原因就把孩子一直放在她妈妈家带直到现在。现在女朋友和我提分手,而我们都想要这孩子的抚养权,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注(当时因她爸妈同意我们交往,故我已给她们两万块钱的彩礼钱)

其他 2014-01-15 19: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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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主张,并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要有新情况,否则很难
  • 你好,你可要回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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