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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导购员,在沈阳x百货商场上班,老板是商场招商招来的*女装品牌代理商。老板拖欠我们从13年11月16至13年12月31号的一个半月工资。三名员工工资加一块是9317元,其中有一个人需要老板报销的费用是1188元。所以老板应该给我们三人开10505元。给老板打电话,要么就关机,要么就找各种理由推脱,总说过两天开过两天开的。最后一次我们约好了14年1月10号下午五点之前开,可是他还是没有开(我也做了电话录音) 。我们跟老板没签合同。任职期间他也没给我们交保险。在商场办入职时有500元押金。有上班打卡记录。我们去找商场最开始跟我们说申请领导,用老板进场时的押金给我们开,昨天我再去找商场问她们申请批下来没,商场却说,押金不是我们老板的,是装修公司的。所以不能给我们开了。请问一下商场有没有责任。现在我们找不到老板,商场也不管我们了。我们怎么样才能要回工资呢。昨天我去劳动仲裁,跟他们说了一下情况,他们说我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最好还是协商。劳动仲裁也让我们写一个投诉书,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写才能维护我应有的权利。我们应该有多少钱的补偿。我还想知道这件事情商场是不是也应该有责任啊,他们怎么能说不管就不管了呢。

其他 2014-01-15 1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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