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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孩子带走了 孩子的护养我和老婆离婚了的 她把孩子带走了 孩子的护养在我这里 户口在她那 我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找回

诉讼 2014-01-15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户口的问题,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 你好,建议到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 你好,你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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