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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2年6月底进入公司,在公司干到现在2014年1月,一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刚入公司时说是一年后缴纳保险,结果我于2013年7月到期要求公司缴纳保险,公司又拖延制订了满一年半缴纳保险的新公司制度,在我强烈要求下,公司又拖了四个月于2013年11月为我缴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但才缴了两个月的保险,现在到年跟前,公司又找借口说是现在经营有问题,资金不足无法维持,把团队解散了,也没有给我们经济补偿,只结清了工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请求哪些赔偿,具体数额怎么计算,请法律专家尽快帮助我解答,谢谢!

仲裁 2014-01-16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缴纳时间为建立劳动关系至解除劳动关系期间,除去已经为你缴过的时间。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数字为准。
  • 社保缴纳时间为建立劳动关系至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仲裁:补交社保
    【追问】你好,张律师,请问只有补缴社保一项可以申请仲裁吗?这个具体时间和金额怎么计算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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