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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余杭区良渚镇博园路与储运路交叉处(杭州物流中心)订购了一套40产权的商住房,与2013年11月28日缴纳了5万元定金,2014年1月15日去交款定《购房合同》时,发现是定的《物业长期使用权合同》,不是购房合同而是租赁性质的合同,所以不想买了,要求退款定金,对方说不能退。

其他 2014-02-12 1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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