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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婆只生了我老公一个儿子,后来领养了一个女儿,后来又公证解除了领养关系(已上户口的),那我老公能算是独生子女吗?

刑事辩护 2015-06-05 2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一要依法抱养,二不再生育,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奖励。
  • 您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反映的问题,要看收养协议是与谁签订的,就与签订的对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达不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对方。不过为了未成年的成长,还是建议不要轻易变更抚养权。
  • 领养的孩子能够上户口,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收养法要求并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收养的。领养孩子,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尤其是未经民政部门批准而非法领养的孩子。孩子非法领养了,但当地的计生部门就会找到你,并限时让你改正,拒不改正的,计生部门就会将在法领养行为视作生育,因而会对你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可以去p/和律师请教,具体怎么更好的去申请以及注意事项。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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