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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公司搬迁,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经下来,裁决支付我的经济补偿金,现在用人单位不服,向法院上诉,我想问的问题是:1:现在公司还单方面的强制性的为我购买社保,并说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社保问题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存续的关系吗?2:我也对裁决不服,但没有上诉,在第一审,我可以要求提高我的经济补偿金吗?敬请回复,谢谢

仲裁 2014-02-15 07: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由于你没有向法院起诉,则裁决生效,无法再提高要求
  • 您好!答复如下:1、就你的案件而言,公司单方为你购买社保,一般不能单独成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证据;2、如果你对仲裁裁决不服,应提起诉讼,否则,你在诉讼中请求提高经济补偿金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前述答复,谨供参考!
  • 如果你在裁决书签收后的15日内没有起诉,你不能增加裁决书意外的补偿要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较有保障,法院改判仲裁裁决是比较普遍的,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 您好! 1、社保只是说明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唯一方面; 2、你不服裁决,当时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起诉的,不能要求增加经济补偿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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