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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处住房,证件齐全,房后有高压线,高压线高度不够,只有五米多,建房时,要求高压线改线路,未果,建房后,我家请工人装修,装修工有头目,但是我们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农村没有签过这个的。但是装修当日08年11月,装修工不走屋内楼梯,跑到房后平房,向下扔工具,开始是扔的木排(竹子的),装修工头目应该看到了高压线,但是没有注意,仍然让装修工扔铁梯子,结果,铁梯子接触到高压线,电死了装修工,请问,这个案件中,我家的责任有多大?恳请帮助,谢谢

仲裁 2010-02-17 1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这是个较麻烦的事情,涉及你的房屋是否是具有合法手续及房后的高压线路是否合法;其次是你装修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及装修工人是否有资质等;最后还要查清高压线路的所有者及管理者等问题。总之这是个比较负责的问题,涉及比较多的法律知识及技巧。详情致电联系。
  • 事情比较复杂,不知道你选择的装修公司还是私人没有资质的装修工,性质不同结论不一样,建议当地就近律师咨询,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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