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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23岁的女孩子,因在工作期间酒精烧伤,在医院治疗20天出院,回来手上还有伤口,医生说可以在我们镇上换药,可能伤的太重在家二个月才愈合。 现在刚刚好,可是我的脸上还有疤痕。手上也有一块大的疤痕。公司要求上班,如果不上班就只发三个月工伤工资没有工伤赔偿,只有一点营养费补。公司责任人问律师说的。我想知道是否是这样的。如果不是我应当如何做呢

其他 2014-01-19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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