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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同事介绍,买了一份x人寿保险。在买了大概五六个月后,我就不想买了,就终止了合约。从买保险到节约都是电话联络的。解约后本买了2000多元,只退到600多元。而合同上虽说写明解除合同,投保人会存在退保损失。但全纸合同并没有写明退保损失的范畴,这是不是不合理的。按法律来说,我是否能要求退回50%或50%以上的投保费。现在合同已经终止了,解约时,x并没告知退保会损失多少钱?

其他 2014-02-20 1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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