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孩子八岁了,男方没经济能力,可一直都是爷爷奶奶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带大,也是爷爷奶奶出奶粉钱和学费,女方都没带,也都没出钱,可女方有经济能力,现在要起诉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可男方不答应,请问法院会判给女方吗?

离婚 2014-01-24 19:4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 可以起诉要求。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孩子抚养问题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 如你所述,考虑孩子生活习惯,判决女方抚养有难度。
  • 要双方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 可以起诉要求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 有办法尝试一下,但是不能打包票
  • 双方均有机会得到小孩的抚养权的
  • 法院要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 这个不一定了,要综合双方条件来说了。
  • 你好,一般孩子超过两岁,主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可以起诉要求
    【追问】意思是会判给女方,不会判给男方,是这样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