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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同事,有预谋的从公司、个人(本人和我的另一个朋友)分别骗取1000多元/2000多元/3000多元,于2008年7月20日离开了深圳回去重庆老家去了,如果现在我们在这边报案,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金额会不会依法立案?我们是作为朋友借钱给他,但他却是有预谋的诈骗

刑事辩护 2008-07-27 2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目前而言公安机关很难立案,因为对方是借钱,他必然出具有借条。他现在虽然回重庆了,但时间才几天,完全有回来还钱的可能,仅此推断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不够充分的。既使将来他不还钱,如果是由于客观上不能还,也不能断定其主观犯意。认定是赖帐或是诈骗的关键,是要看他借钱时的意识,如其借钱时就打算一跑了之,那是诈骗无异,如果是借钱后不想归还借款,那是民事上的赖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能提供他这次借钱时就不打算归还的证据,就可以诈骗罪追究。但该证据很难获得,建议耐心等待。如果该人有意识失踪,如手机、电话等不能联系,或者曾在借钱时对别人说过不再回深圳的话等等。你应该即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这案很难立案。 究竟是正常的借款行为还是诈骗行为不好确认。
  • 您好:这案很难立案。 究竟是正常的借款行为还是诈骗行为不好确认.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咨询
  • 很难立案。 究竟是正常的借款行为还是诈骗行为不好界定。
  • 如果涉嫌诈骗,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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