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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在2008年6月结婚,现在2010年2月打算协议离婚。 在结婚之前,男方在北京购置新房一处,215万,全款付清,户头是男方的名字,但房子至今未取得房产证。婚姻期间,男方把在上海的一处房产卖掉,共得116万,这笔钱再加上男方家里又出了一笔钱,在北京购得第二处房产,约170万,全款付清,但户头写的是男方妈妈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请问我妹妹有权利分得这两处房产的一半吗?

离婚 2010-02-20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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