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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多年,无遗嘱,房子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户主还是父亲,母亲健在,家中还有一哥哥已成家,现在想把房子给我,家人均无异议,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要到法院公证,已赠予的方式费用少还是过户的方式少?谢谢。

征地补偿 2014-01-24 16: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应该以继承的方式比较好,房产应该是你父母共有的,你父亲去世后房产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姐妹和你母亲都有继承权。既然房子给你家人都同意,除你之外,其他继承人都应该写一个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另外,你母亲的那部分房产权,由你母亲出一个赠与的书面材料(要公证书)。凭这些书面材料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注意:无论是何种形式把房产给你,都必须办理过户,只有过户了房产才真正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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