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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办事在合肥长丰路停车,交警开出一张违停罚单、但是第56条被划掉改成第38条,请问能怎样处理

其他 2018-01-23 0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发生违章停车的情况,处罚情况:1、交警现场开的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2、非现场(违停贴条、监控抓拍、移动测速)处罚的,没有时间限制,但也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否则车辆不给年检。  3、处理的方式也很简单,拿着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违处大厅,工作人员调出你的违法信息,确认是你的车辆违法了,当场打印处罚决定书,拿着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  4、现场开的处罚单,这个处罚决定书打印后也是15日内必须交罚款,否则超过15天,也是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 有关违章停车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以上内容就是为您准备的关于车辆违停罚款多少钱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希望您能满意
  • 当发生违章停车,建议去查一下,如果有罚单要及时缴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 直接向当地交警部门咨询……
  • 根据你具体的违章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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