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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酒店从业人员,在2013年6月份至12月份在湖南省株洲市***大酒店任职收审主管一职,本人的最后工作日是12月的11号,在离职时已经把所有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工资本应是2014年1月份15号发放的,但是在20号我打电话问才知道是老板通知扣下我的工资不发,我左右询问才知道是因为接我移交的人在我离职后账务处理方面出了错误,在老板询问错误的时候她却说是我没有告诉她怎么操作所以才导致出现这样的错误,老板就这样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的工资给扣下不发,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在我离职之前的几天,所有的应收账都是交由她处理的,现在我该怎么要回我的工资?

其他 2014-01-27 22: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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