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知道我和丈夫因感情破裂,已经分居两年,我要求离婚,他不同意,我们有一个四岁小孩,我想诉讼离婚,我们不是一个省的,请问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20-07-13 22: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你丈夫户籍地起诉离婚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 感情破裂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在当地法院起诉即可
  • 可诉讼离婚,向你老公常住地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