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声 明 一、声明人xxx(身份证号:),在成都市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中显示为股东之一,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股 %,但上述出资的实际出资人为xxx(身份证号:),股权也由xxx享有股东权益,声明人未向xxx公司出资过任何款项,也从不享有任何股东权益。 二、声明人从xxx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未曾实际担任过xxx公司的任何职务、履行过股东职责及享受过股东权益,今后也不参与xxx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 三、在xxx公司完成变更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之前,声明人只在xxx公司进行工商年检及变更工商登记情况时,在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文书上以股东名义签字,除此之外除非声明人书面授权,否则任何人不得以声明人名义签署任何文书。 四、本声明由xxx公司盖章、声明人签字、xxx签字之后即生效。 xxx公司(盖章): 声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 年 月 日

其他 2014-02-08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