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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来问了,年30晚上自行车撞到我家轿车,当天晚上说交警休息到初七才能开责任认定书,就是在这几天我们就花了5万元医疗费用,请问律师,当时我们有没有必要先出这笔钱?还有一般责任认定书多久才会开出来?又过去几天了,还没有开出。

其他 2010-03-05 16:45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等待责任认定书吧,只能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结果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
  • 您好! 需要先预付。至于责任认定书何时出具,建议您向交通部门询问。
  • 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的,还有不清楚请来电咨询
  • 可以提供专业律师服务
  • 出不出钱不是强制性的,你们自己可以选择。
  • 如果你先支付住院费和医药费,是你的道德水平高了。但一般应等责任认定后再说费用的问题。可以由伤者支付,责任认定后再向责任者追讨。
  • 你可以先付一部分,责任出来再调解。如果不付或者调解不成就会诉讼。
  • 如果你撞车造成对方损失的话,很有必要预先支付一部分医药费。 责任认定是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左右出
  • 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抢救费用,虽然有关文件规定由保险公司支付,但实务处理上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然后再在调解或诉讼程序中解决。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至于事故发生后受害方的医疗费用,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机动车一方要垫付,但出于人道主义,也可以垫付部分,待责任认定下来以后,要求交强险保险公司一些处理,否则,最好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这样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负担和麻烦。
  • 耐心等待
  • 找律师专门咨询吧。
  •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抢救费用你可以垫付,医疗费用就不需要先行支付。如果车方有责任,交强险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剩余部分按责任分担;车方没有责任,交强险赔偿医疗费用不超过1千元。
  • 这没时间限制的,可以经常去催催,最好聘请律师帮你打理,后面的事情也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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