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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一年了在派出所里 没消息 家里人也看不到他 不知道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4-02-07 10: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
  • 到当地公检法了解案情,委托律师会见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如果是治安拘留,拘留最多十五天,需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知家属。这种情况不会留下案底的。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 及时聘请律师到办案单位了解案件申请会见
  •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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