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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国有企业A公司上班,所在部门有两个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差不多,待遇有明显区别.一个是与A公司签订合同享受A公司工资待遇.一个是与B公司签订合同享受B公司工资待遇.B公司工资较低.我于2005年12月与A公司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我工作部门被A公司的母公司C公司纳入编职,原工作不变,以前与A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与C公司续签享受C公司工资待遇,有明显提高.可是在2007年10月A公司在上报工作名单时,为解决其关系户,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工作岗位变为与B公司签订合约的岗位,于是C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 不过工资待遇还是照旧,一直至合同期终止.. 自2008年1月起我只能拿到C公司的工资待遇.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正式与C公司签订合同.现在A公司要我签与A公司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补偿金两个半月的工资. 今年8月C公司人员将有所调整,我以前所在岗位现有空缺. 1,A公司不经我同意擅自更改我的工作岗位,算不算违法? 2,现在A公司要我签解除合同协议书,而早就应该给我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我现在才看到,A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合同终止,算不算违法,而我不签这份解聘合同协议书,算不算违不违法?我到底应不应该签? 3,我与A公司签订了两年零一个月的合同,补偿金两个半月工资,是不是正确的? 4,我现在拿B公司的工资,工作地点在A公司,工作任务属于C公司,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在一个月内未正式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将付双倍月工资,.那么请问将是哪个公司负责这笔钱.? 5,在8月人事调整时,C公司是不是应该优先聘用我,与我续签,如果他不聘用我,而还是先解决其关系户,是不是也是其公司的权利,而我没有其他办法? 6,我要怎样才能通过法律与C公司续签合同?

其他 2019-04-16 11: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合同上有规定A公司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不变,则不违法。 (2)你没有与A公司签解除合同通知书,则你们的合同继续履行。你不签是你的权利,不违法。 (3)你A公司签订了两年零一个月的合同,补偿金两个半月工资,是正确的。 (4)你现在与C公司已形成劳动关系,则C公司将支付未正式签订合同的双倍月工资。(5)是否续签是公司的权利,只要c公司给予你一定的补偿就可以。 你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对你会有帮助的。
  •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了吗?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对于劳动合同分类及违约说明,是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必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1、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A公司与你签订有劳动合同,中途将你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B公司,属擅自改变劳动合同,明显违约; 2、你与A公司的合同期限是2007年12月31日期满,你与A公司的合同因期限届满已自动终止,已不存在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合同期满后,你继续工作,A公本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确没有签订,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你与A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期限三年,A公司中途擅自变更是无效的,不应当按二年一个月计算,而应当计算至你辞职之日; 4、你的劳动关系应当在A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5、C公司是否应当优先聘用你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你是与A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A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6、因为你与C公司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一切问题你可以与A公司交涉。
  • 1、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A公司与你签订有劳动合同,中途将你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B公司,属擅自改变劳动合同,明显违约; 2、你与A公司的合同期限是2007年12月31日期满,你与A公司的合同因期限届满已自动终止,已不存在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合同期满后,你继续工作,A公本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确没有签订,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你与A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期限三年,A公司中途擅自变更是无效的,不应当按二年一个月计算,而应当计算至你辞职之日; 4、你的劳动关系应当在A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5、C公司是否应当优先聘用你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你是与A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A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6、因为你与C公司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一切问题你可以与A公司交涉。 ------------------------------------------ 深圳穆孝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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