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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4月入职,低薪1800,2009年一年底薪加提成平均每月有10000多元但是公司是按照底薪1800缴纳的,2010年底薪+提成月薪有12000左右,但是公司只按照底薪2000缴纳,2011年5月转入培训部门,公司才按照正常底薪8000缴纳的!现在要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4-02-11 1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公司补交
  • 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 可以主张要公司补缴
    【追问】如果公司不缴纳是不是违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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