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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村里抢走我家耕地承包给大户耕种,2013年撂荒1年并卖给开发商。2014年前分给村民部分款【不包含我家】我该如何维权?

征地补偿 2014-02-11 11: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你可依法投诉或起诉来维权。如需帮助,建议你直接来电详细说明。S
  • 如果不超过失效,可以诉讼解决。
  • 可以起诉,。
  • 您好,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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