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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经济生活不好,再加上丈夫整天游手好闲,上屋游下屋。我想跟他离婚,可是身上没什么钱,付不起诉讼费,我想问一下律师:离婚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诉讼费有没有标准?在哪里可以查看得到?

离婚 2020-08-13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费: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的承担主体: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诉讼费有统一的标准:离婚诉讼费标准按照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缴纳。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 《办法》中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离婚诉讼费标准按照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缴纳。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 《办法》中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中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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