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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离婚前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所欠债务及女儿全归我朋友(协议中没有说女儿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及生活费归我朋友承担),如今我朋友经济状况很差,女儿已19岁了,上大学,我朋友是否可以不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教育及生活费。(女儿不是我朋友亲身的)。谢谢!

离婚 2014-02-12 20: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不用承担
  • 原则上,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即可,现子女已成年但在求学阶段无力支付相应的费用时,子女可以向其亲生父母主张抚养费。
    【追问】谢谢您,意思是我朋友的女儿可以向她的亲身父母要抚养费是吗?我朋友因为没有了经济收入可以不负担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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