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

其他 2019-02-12 15: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现变更营业照,后变更税务登记
  • 法人变更去税务局(地税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新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变更表(一式两份);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5、之前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公司其他项目不做变更,只是更换法定代表人,而一般公司章程中是不会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的,所以本次变更没有章程修正案。
  • 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到工伤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或者向元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变更需要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下面,关于税务登记证变更所需的材料。   税务登记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个体工商户: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4、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同开业登记)。如果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分别至国、地税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5、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二、企业:   (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名称、法人、经营期限、地址变更);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商务局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二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提供地税管理分局出具的《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如果企业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至原地税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国税直接办理迁移手续。);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1)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12、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如涉及主管分局变更的,应办理迁移手续;   13、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14、材料备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8—12条是特殊事项所需材料。   (二)新增内资企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1、《本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备案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支机构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财务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7、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并需同时填写《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8、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9、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及下拨资金证明一式二份;   10、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 你好,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程序如下:(一)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如下申请资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及复印件(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5)《税务登记变更表》(6)《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7)其他有关资料。(二)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三)审核 1、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2、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四)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 您好,咨询工商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