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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在成都,结婚登记在湖北,另一方在湖北家中,我想离婚,该怎么办?需要什么东西?

抵押担保 2014-02-14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离婚。 1、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未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诉讼离婚。 2、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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