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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12月10日进厂,2011年4月离厂。2012年2月2号又进回同一间厂直到现在两年多,可是公司一直不给我买社保,我也申请过要买,可公司就是不买社保我该怎么办?现在如果我按劳动法38条的(公司不帮买社保),46条为由申请离厂,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可以得到多少?社保可以得到补吗?

其他 2018-12-21 19:2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可以请求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张用人单位社保应交未交部分!
  • 能得到。慢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
  • 公司不买社保,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告公司的,具体的流程是: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 法律强制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保,不买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买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你好,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
    【追问】2008年到2011年的经济补偿和社保可以要求补吗
  • 你好,可以得到补偿,也可以申请追缴未买的社保。
    【追问】2008年到2011年的经济补偿和社保可以要求补吗?
  •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金额按照你实际工作的时间和工资的多少,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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